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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临床医学院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和建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10/19 15:06:23  点击量:[]

为动态掌握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情况,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拟在我院研究生中开展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认定和建档对象为我院2011级、2012级、2013级全日制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请符合《办法》中规定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如实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浙江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在10月7日前将表格交给各实习组组长或班长,统一交给学院。

三、学院将以年级为单位成立认定评议小组,评定小组根据研究生递交的《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浙江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的情况,结合研究生日常消费水平,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组织民主评议,确定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格和档次,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地震灾区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四、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学院对申请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审核和分类汇总,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我院评定结果并报研究生处审批后正式建档。

五、我院原则上以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数的10%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A档、B档)的认定条件应从严掌握,其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所有建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30%

第二临床医学院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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