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09、10级硕士研究生:
一、综合测评办法参照研究生手册中《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和“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补充规定”实施。
二、时间安排
1.10月14日-17日:6月份测评以来,材料有变化的研究生请填写综合测评自测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10月18日:各班长收齐材料
3.10月19日:测评小组审核材料并确定综合测评排名
4.10月20日-10月26日:综合测评结果公示
三、证明材料要求
1.论文以杂志出版的时间为准,课题以立项单位发文时间为准。
2.凡加分项目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否则不予加分。
3.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时间:
09级研究生从上学年测评以后即2010年6月12日开始,
10级研究生从开学即2010年9月7日开始,
截止时间均为2011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