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落实寒假期间本科生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守住学生安全稳定底线,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寒假学生留校申请的通知》要求及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院2019年寒假学生留宿及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留校条件
(一)本科生
1、参加学校下达任务的在杭教学实习的;
2、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培训辅导的;
3、其它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留宿的。
(二)研究生
1、因科研实践需要,留校开展实验室科研工作的;
2、因临床实践需要,留杭开展临床实践的。
二、留宿的时间和地点
1、寒假留校时间为:2019 年1月21日—2019 年2月23日(其中2月4日(除夕)-2月10 日(正月初六)期间原则上需返乡过节)
2、留校本科学生统一安排集中入住滨文校区公寓,富春校区公寓寒假不面向本科学生开放,富春校区本科生若确需留校,经审批后统一安排入住滨文校区立业园,因空床位资源有限,需视实际情况安排。
3、未申请留校的两校区学生原则上 2019 年1月21日17:00 前须离校返乡,下学期两校区宿舍开放时间为 2019年2月22日。
三、留校申请和审批程序
1、学生申请:(在1月21日前无法返乡且符合留宿申请留宿条件的同学申请)
1)申请时间:1月2日-1月7日
2)申请方式:学生登录学生网上事务大厅,点击“假期留校申请”→阅读“留宿各项通知和办理流程”→点击“我要申请”→点击左上角“申请”→填写申请表、点击已阅读“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点击“提交”→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批结果→办理留宿学生准住证。
学生留宿时间段要精确填写,并勾选是否留校过年,中间返乡过年的,返乡期间段不要申请在内,请分两个阶段填写。
如因系统故障,无法完成线上申请,可填写《(备用)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假期公寓留宿申请审批表》(附件3)在1月8日前交辅导员;如网上能申请,则不用填写此表。
3)申请材料:全体申请留宿学生须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附件2,一式两份)和《家庭监护人留校知情同意书》(附件1,一式一份);其中因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培训辅导的本科生填写《第二临床医学院学生假期参加学科竞赛留宿安全管理证明》(附件4,一式一份),因科研需要申请留宿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假期留校开展实验室工作证明》(附件5,一式一份),于1月8日前交年级辅导员;
2、学院审批:
1)审批时间:1月8日-9日
2)审批方式:各辅导员采用线上审批和留宿材料真实性审查的方式对所辖学生的留宿申请进行初审,审核完毕后提交学院;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对全院申请留宿的学生进行审核,并提交学校审定
3、学校审批:
学工部、研工部对各学院提交的留宿学生进行审定。审定后,由事务中心根据全校现有寝室房源对留宿学生安排集中住宿。为确保安全,寒假留校的学生不能一人一寝单独住宿。
4、办理准住证:
经学院和学工部审核同意准予留校的学生,由学校学生事务中心统一办理、发放准住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其他事宜:
1)滨文校区学生事务中心联系人:许老师,联系号码:86633386,地址:滨文校区学生事务中心;富春校区学生事务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联系号码:61768501,地址:学生活动中心316室。
2)所有留校学生都须经过事先申请备案,未经审批中途返校学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已申请退宿的学生不再安排寒假住宿。
四、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要求
1、强化假期前学生教育管理
无论学生是否放假回家或留校,辅导员、班主任在放假前进班级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进寝室进行一次走访,要结合学校案例重点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教育,做到学生安全教育全覆盖。放假前后,学院将组织力量对学生宿舍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违章使用电器、使用炭火取暖等现象,如查到有类似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2、严格落实寒假安全管理措施
各辅导员、班主任逐个排查今年寒假期间学生的去向和动态,指导学生填写《第二临床医学院学生假期、节假日去向统计表》(附件6),并签字确认。对于留校留宿学生的学生,要加强安全管理措施,做好重点学生的重点把控,强化校园各类活动的安全管理;对回家返乡的学生,要确认其何时到家,并留有痕迹管理;对自行安排住宿的学生,各班级要逐个排查、处理,与家长核实信息,加强管理,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加强对留宿学生的管理
凡留宿学生必须服从值班人员和公寓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凭一卡通与《准住证》进出学生公寓,进出学生公寓时必须及时登记。学生在寝室严禁使用违章电器、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炭火取暖。对留校过年的学生,学校统一落实集中住宿管理,具体集中住宿时间地点待学生完成申请以后另行通知。
第二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