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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最美学风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19-11-26
    

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在校风学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推进我校学风建设成效,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19年“学风建设月”活动的通知》总体要求,决定在全校本科生中开展“最美学风标兵”评选工作,现将我院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觉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觉悟。

2.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大学在校期间无补考课程,在学习中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刻苦钻研精神,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3.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维护社会公德,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德修养,自觉维护集体荣誉,在班级起到一定的表率作用。

4.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良好,成绩突出。

5.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举行的学风建设中的各项活动,乐于奉献。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合格标准,身心健康。

6.最近一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或校一等奖学金及以上且学业成绩排名在所在专业年级前10%(含)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参加评选:

1.处于休学期间;

2.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住宿费情况的;

3.有违法或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三、评选比例

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我院可推荐12名“最美学风标兵”候选人参加学校评选,具体名额见附件1。

四、评审安排

(一)评审时间

2019年11月26日-12月18日

(二)评审程序

1.学生申报:11月26日-12月2日,学生根据本人表现,对照评奖条件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出申请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最美学风标兵”申请审批表》(附件2)和《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最美学风标兵”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稿

2.学院评选推荐:12月3日-12月10日,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并将推荐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3.学校审定公示:12月11日-18日,学工部审核评议,并报学校分管领导审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表彰。

五、工作要求

1.评奖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度,做到评选条件、评选名额、评选程序和评选结果公开。被授予“最美学风标兵”称号的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宣传先进事迹。

2.未尽事宜,请与学办郝老师联系,17376577357,86613690




附件1: “最美学风标兵”名额分配表

附件2: “最美学风标兵”申请审批表

附件3: “最美学风标兵”推荐汇总表





第二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2019年11月26日


  • 附件【工作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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