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21-05-06
    

根据《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校内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2021年6月30日前在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推荐名额

原则上学院推荐本科生、研究生各1名(如无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不推荐)。

三、推荐条件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立志听党话、跟党走,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遵纪守法,尚荣知耻,奉献祖国、奉献人民。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

4.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

5.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

四、推荐程序

(一)宣传报名

各年级在做好广泛动员基础上综合评价、重点推荐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典型性的候选人预备人选。于2021年5月9日12时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电子版报送各年级辅导员处。材料包括:申报表、汇总表、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照片2张(1张2寸蓝底免冠标准照;1张生活照。照片均在500K以内,照片只需提供电子版)、辅助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组织推荐

各年级对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审团,根据预备人选推荐材料,确定我院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人选名单。

(三)表彰展示

学校学院将广泛宣传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营造青年学生学习榜样、宣传榜样的浓厚氛围,树立可学可敬典型,激励全校学生奋发努力、积极实践、勇于创新、争创一流。

在推荐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本科生请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3405)吕超杰老师,联系电话:86613779,研究生请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3409)陈亮亮老师,联系电话:86633130。

第二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Copyright © 2020 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5040830-1号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603号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