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动我院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班主任考核及2023年班主任选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近期开展我院2023级本科生班主任的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2023-2024学年在岗且未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党政管理干部等。
二、选聘人数
序号 |
班级 |
名额 |
1 |
临床医学2023级8班 |
1 |
2 |
临床医学2023级9班 |
1 |
3 |
临床医学2023级10班 |
1 |
4 |
临床医学2023级11班 |
1 |
5 |
临床医学2023级12班 |
1 |
6 |
临床医学2023级13班 |
1 |
7 |
临床医学2023级14班 |
1 |
8 |
临床医学2023级15班 |
1 |
9 |
临床医学2023级16班 |
1 |
10 |
临床医学2023级17班 |
1 |
11 |
中西医临床医学2023级(创新实验班) |
1 |
12 |
中西医临床医学2023级1班 |
1 |
13 |
中西医临床医学2023级2班 |
1 |
注:中西医临床医学(创新实验班)班主任如符合相关专业、正高职称等条件则优先考虑。
三、选聘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办事公道,为人师表;
2、热爱班主任工作,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4、有充裕的时间从事班级管理工作;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四、选聘办法
1、愿意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干部个人向学工办报名或所在研究所、科室推荐,并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班主任聘任登记表》(附件1),同时出具所在学院党委或所在党支部思想政治鉴定意见。
2、学院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择优选聘,经由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讨论后,并产生拟选聘人选,并将拟聘任名单报党委学工部进行审定。
3、校学工部对学院所报的拟聘班主任名单进行审核,审定后正式发文聘任。
五、工作要求
1、班主任队伍是学院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力量,也是维护我院安全稳定的重要保证,感谢各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
2、本次选聘工作从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请有意向担任2023级班主任的老师于7月11日前将登记表及鉴定意见交博爱楼1202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稿至邮箱77369157@qq.com。(如不便请发送电子扫描版)
3、未尽事宜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吕超杰86613779。
第二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