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全体学工干部、班主任:
为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寒假留宿相关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及学院实际,对全体学生的假期去向做好摸排,对留校学生的申请做好严格审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留宿条件
(一)参加学校下达任务的在杭教学实习的;
(二)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学科竞赛培训辅导的;
(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院审批同意留宿的。
二、留宿时间及地点
1.留宿时间
2024年1月6日-2024年2月23日
(学生留宿只能申请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在规定任务或活动结束后,须离校返乡。)
2.留宿地点
符合留宿条件的学生原则上统一安排在归属校区学生公寓住宿,根据情况实行相对集中住宿。
3.相关说明
(1)未经审批同意中途返校学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已申请退宿的学生不再安排寒假住宿。
(2)符合留宿条件的学生住宿安排由学校统筹安排,杜绝1人留宿1间现象;如因留宿学生中途离校出现1人留宿1间情况,学院将及时整合调整。
(3)未申请留宿的两校区(含魔方公寓)的学生1月5日17:00前须离校,下学期返校住宿开放时间为2月24日。
(4)滨文校区立业园公寓因假期需较大范围维修改造,拟开放部分楼栋,非居住开放楼栋的学生留宿需进行住宿调整;在维修改造过程中,将会出现路面破开、供电系统修缮、阶段性停水停电,影响日常生活,请留宿同学予以理解与支持。
三、留宿申请和审批程序
1.学生申请:
(1)12月22日12:00前:申请留宿(含魔方公寓)的学生登录“学教一体化”平台,点击顶部“服务中心”→搜索“假期留校申请”→点击“办事指南”→点击“材料下载”→下载留宿相关承诺书和文件→点击“网上办理”→填写申请表→点击“提交”。
(2)12月22日17:00前:申请留宿学生填写附件1:《留宿学生家庭监护人知情同意书》和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纸质材料提交给年级辅导员。
(3)学生结束留宿:请务必通过请假系统,进行离校登记。
(4)留宿时间段请精准填写,并认真勾选是否在校过年,中间返乡过年的,返乡时段不要申请在内,请分两个阶段填写。
2.学院审批:
(1)学生提供的《家庭监护人留宿知情同意书》将作为学院确认学生留宿资格、审批同意的必要条件,由学院留存。不符合规定条件申请留宿的学生不予批准,其它情况需要留宿学院将研究把握。
(2)12月24日17:00前:辅导员登录“学教一体化”平台,点击“学工模块”→在右上方切换为“学院一线辅导员”权限→点击“全部服务”→点击“假期留校审核”模块→看到学生申请(可以批量导出查看),经学院审定后,可在系统中勾选一个或多个学生申请→点击左上角“批量通过”,填写审核意见→点击右下角“确定”,系统会自动提交到学办主任。
(3)12月25日17:00前:学办主任登录“学教一体化”平台,点击“学工模块”→在右上方切换为“学院学工办主任”权限→点击“全部服务”→点击“假期留校审核”模块→看到学生申请(可以批量导出查看),经学院审定后,可在系统中勾选一个或多个学生申请→点击左上角“批量通过”,填写审核意见→点击右下角“确定”,具体操作步骤同“学院一线辅导员”,点击“确定”后系统会自动提交到学生事务中心。
3.学工部审批:
12月27日前:学生事务中心将学院提交的留宿学生信息批量导出提交学工部审定,学工部提出总体留宿方案。审定后,由事务中心会同学院商定留宿学生宿舍安排及住宿调整。学生事务中心将留宿学生宿舍安排录入系统,学院可在系统中查看和批量导出留宿学生信息,学生可自行查看留宿信息。
四、留宿工作相关要求
1.精准掌握留宿学生情况,严格规范审批流程
学院将在留宿申请审批工作后召开寒假留宿安全专题会议(会议安排将另行通知),传达学生寒假留宿通知精神,告知学生留宿的条件和申请程序,收集并核实留宿学生相关材料并存档,确保留宿学生信息准确。对不符合留宿条件的学生认真做好思想工作,教育引导其返乡休假。
2.认真落实“谁留人,谁负责”原则
今年学生寒假留宿受部分住宿园区大范围改造和多点留宿双重影响,留宿工作面临较大压力。留宿学生须服从学校有关部门、学院及园区后勤的统一管理和要求,必须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学院按有关要求,通过网格化管理等掌握所有寒假留宿学生动态情况,按照上级单位和学校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寒假留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落实“谁留人,谁负责”原则。
五、留宿工作联系人
一般情况咨询请联系各年级辅导员。
学院学工办联系人:汪老师,联系号码:0571-86633079。
滨文校区学生事务中心联系人:竺老师,联系号码:0571-86633073;
富春校区学生事务中心联系人:吕老师,联系号码:0571-61768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