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将2023年度本科生科研成果申报情况(第一批)进行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为:12月4日-12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信、来访。
另有以下事项请知悉:
(1)科研成果奖励依据2021年发布的《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本科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浙中医大二临〔2021〕1号)文件执行。
(2)因2022年奖励统计范围为2022年12月15日之前,本次第一批同学科研成果时间范围为:2022年12月16日-2023年12月1日。
(3)如果有2023年12月2日-12月31日见刊的同学请于2024年1月1日前进行第二批本年度科研奖励申报,逾期将不再计入2024年申报范围。
联系方式:0571-86613691,邮箱:695494341@qq.com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