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毕业研究生:
为了做好我校2024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科教科务必通知到每位导师和全体研究生。
一、盲审结果处理
(1)硕士研究生
登录凡科送审平台查看盲审结果和评阅意见书,请学生自行彩打3位专家的评阅意见书用于归档。
(2)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的盲审结果由5位专家评阅+2位专家评议组成,两部分均通过盲审才可申请答辩。评阅意见书由教秘提供,评议意见书请登录凡科送审平台查看并下载。请学生自行彩打5位专家的评阅意见书和2位专家的评议意见书用于归档。
盲审结果处理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规定》执行。
凡科送审平台:https://10344.lwglxt.com/(用户名密码皆为学号,为保护个人隐私,首次登陆后请务必修改密码)。
二、答辩时间安排
请于2024年5月26日(周日)前完成夏季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三、答辩工作安排
1.资格审查。申请答辩研究生的导师须认真检查申请人的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学位论文工作原始记录、学位论文评阅及修改情况,报给学院研究生教秘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需登陆学生服务系统,在“科研管理”栏目登记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上传封面+目录+正文部分+SCI检索证明),提交学院审核。
2.答辩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由导师拟定答辩日期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后,在学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yjsglxt.zcmu.edu.cn/pyxx_new/login.aspx)登记学位论文评阅成绩(因论文盲审未公开专家姓名,评阅专家姓名可填写:评阅专家,学科专业填本人专业),提交答辩申请,并打印答辩申请表(附件1)交导师签字。学院研究生教秘需于研究生答辩前5天在教师服务系统完成答辩申请审核工作。医院科教科需于研究生答辩前5天填写《学位论文答辩会汇总表》(附件2)发送电子稿至844238830@qq.com邮箱备查。
因故申请延期答辩者,请于5月18日前将《学籍异动表》递交至学院研究生教秘处。
3.论文答辩。严格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附件3)进行答辩。答辩前3天,科教科需在网上及校园显著位置公布答辩安排表;答辩时要求研究生着正装参加答辩,全程录音,注意填写好《答辩记录》《答辩决议》《答辩表决票》(附件1)等;答辩后,研究生需根据答辩委员会专家意见,再次修改学位论文,并填写《学位论文答辩修改认定书》(附件1),于5月27日前交所在学院。
4.学位信息上报。通过答辩后,拟毕业研究生需于5月27日前登陆学生服务系统,在“毕业与学位”栏目提交学位申请。研究生教学秘书按照学生提交的纸质材料在系统内完成学位申请审核工作,并导出《XX学院教授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附件4)。
5.材料归档。申请人在完成答辩后,按照归档清单的要求做好归档材料的整理工作,归档材料经学院研究生教秘审查签字后,按照学院指定时间归档,具体归档时间另行通知。
6.延期毕业。因学术论文未见刊延期授予学位者,由科教科汇总填写《XX学院毕业生因学术论文未见刊延期授予学位名单》(附件5)报送至学院。
四、需提交学院审查的材料
1.学位论文评阅修改认定书。根据专家评阅意见进行修改后填写的《学位论文评阅修改认定书》(附件1)1份;
2.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在读期间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2018)》发表的学术论文及检索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需含检索证明、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本人在封面签名),1份学院备案,1份由学院教学秘书与原件比对一致后填写“经审核与原件一致”,盖学院章提交至研究生院;
3.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一式2份,1份用于毕业归档,1份学院备案。
4.所有参加答辩的研究生请于5月13日——5月17日前往滨文校区博爱楼12楼1214办公室进行上述材料的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分组见附件7)。如果答辩早的同学请答辩前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答辩表决票。
五、其它说明
答辩横幅由各培养基地自行制作,内容为“浙江中医药大学2024届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
以上为研究生院通知重点内容,第二临床医学院在完成上述通知的基础上需另外完成以下几点。
一、答辩安排
今年的答辩分三种情况进行,每个研究生只需参加1场答辩。
1.校内公开答辩。由研究生院组织,答辩对象为申报校级优秀博士毕业论文的同学,详见研究生院通知。
2.院内公开答辩。由学院组织,参加对象为博士研究生、中西医结合临床硕士研究生以及参加校级优秀硕士论文申报的同学,具体名单和时间安排等后续通知。参加院级公开答辩的同学请填写院级公开答辩告知书,于资格审查时将本人和导师签字的告知书交到学院。
3.各临床培养单位自行组织答辩。答辩对象为未参加校内公开答辩、院内公开答辩的所有研究生。各临床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安排答辩注意如下:
1)答辩会时间安排在2024年5月26日前完成,要求以学科为单位集中答辩;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务必派管理人员参加答辩会。
2)提前将答辩委员会成员、秘书、答辩研究生名单,答辩会时间、地点安排即《答辩会安排汇总表》于答辩前1周报给学院(电子表发844238830@qq.com),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
3)安排相关学科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做答辩秘书并进行培训,使其熟悉答辩秘书职责及答辩流程。
4)做好“浙江中医药大学2024届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字样的答辩横幅。
5)答辩结束后,请各单位通知导师和研究生根据答辩专家意见修改论文并填写《答辩修改认定书》。按照附件8提交答辩资料。
二、答辩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责
答辩委员会组成及职责见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网-学位管理-文件规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以及《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应由外单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主持答辩会各项议程(外单位指的是非导师所在单位、非校本部及三家直属附属医院)。评阅人和指导教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另设答辩秘书一名,要求中级以上职称,答辩秘书职责见上述文件。
三、答辩程序及注意事项
1.答辩委员会严格按照答辩程序,认真履职。答辩秘书及时、认真记录答辩详情。
2.所有答辩委员会成员在答辩决议上进行签名。
3.答辩前,医院需在显著位置公布答辩安排表;答辩时要求着正装参加答辩,全程录音。
注:以上须由导师所在医院科教科完成的工作,若该导师属于新华医院,请学生直接来学院办公室审查,表格直接发到844238830@qq.com邮箱即可。
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