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全体毕业生: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3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2023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2023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校本部与滨江学院学生分别进行评选。
二、评选办法
本次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严格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附件1)和《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附件2)规定的“评选条件”内容开展。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中“毕业总评办法”规定,对“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学年或二学年(七年制专业)的奖惩”“五年制专业”按照“前4年综合素质测评平均值”的进行。本次优秀毕业生评比以四年综合成绩平均分作为排名依据,同时满足条件下,以综测平均分高者为先。详见附件3:2018级各班综测数据表。
三、评选名额
不超过2023届我院毕业生人数的18%(符合评选条件4或5的同学在符合基本条件下为当然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不占所在学院优秀毕业生名额)详见附件4:2018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具体如下:
1、本部临床医学(本5-9班):32名
2、本部临床医学全科(本10班):4名
3、滨江临床医学(滨1-3班):15名
4、滨江临床医学全科(滨4班):3名
以上名额本部和滨江之间不可打通使用;本部班级或滨江班级间如有评不满,可调剂。
四、评选程序
全体毕业生学习评选办法,符合条件的同学于12月2日10:00前向各班班长提交申请材料,由班长统一汇总至辅导员处。
申请校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须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5)或《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6)和《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名册》或《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名册》(附件7),其中毕业生登记表交纸质稿和电子稿,汇总名册交电子稿。纸质稿一式两份交至博爱楼1204办公室,电子稿由班长进行汇总并于12月2日11:00前以班级为单位发送到邮箱1647510505@qq.com。
学院评优评奖领导工作小组对上报名单进行评审,推荐2023届我院荣获校优秀毕业生的候选名单,报学校审定。
五、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李老师联系,电话:86633079。
第二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