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全体学工干部、班主任:
为做好2025-2026学年学生暑假留宿相关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及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留宿条件
(一)参加学校下达任务在杭教学实习或见习的;
(二)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竞赛集训辅导的;
(三)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
(四)其他情况经校院审批同意留宿的。
二、留宿时间及地点
(一)留宿时间
学生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1日至9月12日,留宿时间不得超出该范围,留宿相关教学等任务或活动结束后,须离校返乡。
未申请留宿的学生须在7月11日8:00前离校返乡,下学期返校住宿开放时间为9月13日。
未经审批同意,假期中途擅自返校学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须离校返乡,已办理退宿的学生,不再安排假期住宿。
(二)留宿地点
1.符合留宿条件的学生,原则上统一安排在所属校区学生公寓住宿,根据情况实行集中住宿,不进行跨校区留宿。
滨文校区:立业园公寓因假期需进行寝室设施设备检修和公共环境卫生提升工程,拟开放部分楼栋,非开放楼栋的留宿学生需调整住宿。
富春校区:校内公寓因假期需进行校区建设、公寓改造,拟开放部分楼栋,非开放楼栋的留宿学生需调整住宿。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热水系统检修、供电系统检修、阶段性停水停电,影响日常生活,请各学院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2.符合留宿条件的学生,住宿由学校统筹安排,避免出现单人单间留宿现象;如因留宿学生中途离校出现单人单间留宿情况,及时上报年级辅导员,学院将及时整合调整。
三、留宿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学生申请
1.2026年7月1日12:00前:
(1)填写附件1《留宿学生家庭监护人知情同意书》和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纸质材料提交给年级辅导员。对于因课题、项目等留宿的,还需要填写附件3《留校学生指导老师知情同意书》并由指导老师本人同意并签字后将纸质材料提交给年级辅导员,学院视具体情况进行审批。
(2)学生登录“学教一体化”平台,提交留宿申请(纸质申请拍照拍照后作为附件进行上传)。
(3)申请时段务必精准填写,若假期中途返乡,返乡时间段不得填报在留宿时段内,需分两个时段填报。
(二)学院审批
1.学生提供《留宿家庭监护人留宿知情同意书》、《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和《留校学生指导老师知情同意书》(参加课题、项目类留宿)作为学院确认学生留宿资格、审批同意的必要条件,由学院留存。不符合规定条件申请留宿的学生不予批准。
2.学院辅导员根据材料于7月3日17:00前完成审批;
3.学生工作办公室于7月4日前完成审批。
(三)学工部审批
学工部根据学院审核的留宿学生情况,会同学院商定留宿安排及整合方案。确定留宿宿舍安排信息后,由学工部统一审批通过。
具体申请、审批操作详见附件:4。
(四)工作联系
一般情况咨询请联系各年级辅导员。
学院学工办联系人:顾老师,联系号码:0571-86633079;
滨文校区:竺老师,联系电话:0571-86633323;
富春校区:吕老师,联系电话:0571-61768216。
五、留宿工作相关要求
(一)精准掌握留宿学生情况,严格规范审批流程
学院将在留宿审批工作完成后召开暑假留宿安全专题会议(会议安排将另行通知),及时传达学生暑假留宿及安全教育通知精神;
(二)认真落实“谁留人,谁负责”原则
今年暑假留宿受校区建设、部分园区维修改造、学生搬迁等影响,留宿工作面临较大压力。留宿学生须服从学校相关部门、学院及园区后勤的统一管理和要求,必须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学院按有关要求,通过网格化管理等掌握所有暑假留宿学生动态情况,并做好每日留宿管理情况的数据填报,切实做好暑假留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落实“谁留人,谁负责”原则。
附件1:留宿学生家庭监护人知情同意书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
附件3:假期留校学生指导老师知情同意书
附件4:留宿申请操作说明
第二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