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远志学校:
为进一步引导我校广大青年学生了解创业知识,培养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和水平,校团委决定举办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八届“远志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
二、活动目的
举办本次竞赛目的是为了激发我校学生的创新思维,提升学生的综合设计能力和就业创业竞争力,同时希望能够通过本次竞赛选拔一批优秀作品参加2016年度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三、赛事安排
本届竞赛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三类竞赛: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3、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四、竞赛进程
竞赛分宣传发动、选题推报、各学院竞赛、全校决赛四个阶段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5月初—2015年5月中旬)。校团委确定竞赛办法,提出具体要求,下发正式文件。收到文件后,各学院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时行动,利用海报、网站、广播、讲座等渠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浓郁氛围,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选题推报阶段(2015年5月中旬—2015年5月底)。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开展选题酝酿工作,将有社会意义、有市场前景、有应用价值的选题推报至校团委。推报截止时间5月26日。
3、各学院竞赛阶段(2015年6月上旬—2015年10月中旬)。各学院要立足作品选题的基础上,引导动员学生进行广泛调研,撰写参赛作品。要自主举办初赛,筛选作品,将优秀作品于10月14日推荐至校团委参加决赛。
4、全校决赛阶段(2015年10月下旬—2015年11月中旬)。决赛分为专家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两个阶段。由专家先书面评审后,按照一定的比例,选择优秀作品参加现场答辩。
五、参赛资格与项目申报
(一)参赛资格
凡在2016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赛事;毕业5年以内(时间截至2016年7月1日)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原所在学院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
(二)参赛项目的申报条件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竞赛项目所属类别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项目所属领域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类别。
2、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具备参赛资格、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截止计算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3、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具备参赛资格的,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六、各学院作品推荐数及奖项设置
选题推报:各学院推报选题份数不限。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远志学校有选题直接向校团委推荐。
作品推报:各学院作品推荐数不超过10件。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远志学校有作品直接向校团委推荐。
竞赛拟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若干。竞赛获奖作品将直接作为2016年度校级科研基金立项资助项目。
七、相关要求
1、竞赛以创业计划小组(团队)形式参赛。各学院要指导参赛者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小组,以小组的形式参赛。鼓励跨学校、跨学院组队参赛,原则上不允许单一专业学生组队(作品负责人所在学院为作品申报单位)。
2、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应该是针对一项发明创造、技术专利、服务理念或已经注册登记为企业。具体来源有:参赛小组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此种情况下,参赛小组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应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引用其产品;或是一项可能研究发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3、参赛小组应先提出选题方向和内容,并开展广泛的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项目计划书。
八、作品递交方式:
选题推报时间与要求:请各学院在2015年5月26日之前,将本学院作品选题征集表选题汇总表交到校团委,均需报电子版和纸质版。
作品推报时间与要求:请各学院在2015年10月14日之前,将本学院作品申报表、具体作品,作品汇总表交到校团委,汇总表需报电子版。表格可在“共青团之声”下载。
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