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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15-06-16
    

目前学校启动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申报类型

本次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旨在探索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改革,倡导以项目为载体、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注重研究过程,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创新性科学研究的锻炼。项目以本科生个人或团队的形式展开,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不超过5人。

(二)创业训练项目旨在探索以实际或模拟的商业活动为载体,培养本科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项目以本科生团队的形式展开,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不超过5人。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由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 项目申报要求

(一)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在校的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每个学院限报3项;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人为在校的本科学生创新团队,每个学院限报3项。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尤其是跨度较长的项目,考虑到学生毕业后项目参与的实际问题,参与成员必须采取高低年级结合的形式。申请人一次只能负责一项创新或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主持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2015年不能申报。项目负责人要能保证项目在2年内顺利完成结题工作,原则上不同意毕业班同学主持项目。省级及以上立项的创新、创业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项目组须配备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对具有企业背景或工程背景的教师要予以优先考虑,鼓励项目特别是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2012-2014年指导项目未结题的指导老师不能作为2015年度项目的指导老师

(三)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各项目研究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等中期检查材料,保证项目实施的完成。创业实践类项目的实践周期可适当延长,申报时需要有完善的商业策划书。

(四)鼓励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向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项目实施的组织方式详见《关于征集2015年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函》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8468/201504/185562.html

四、 经费支持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列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教学业绩提升计划》考核内容,安排相应经费支持。参照近两年项目经费下达情况,申报项目经费按照财政拨款、学校配套1:1的比例,可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减单个项目资助经费,故单个申报项目经费控制在1—3万元。

五、时间安排

因时间紧迫,各申报项目负责人需在5月12日17:00之前将《申报表》纸质稿一式一份及电子稿报送至22403,邮箱182219885@qq.com(邮件名为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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