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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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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浙江省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15-06-15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2015年浙江省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将于今年上半年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举办。现将我校作品征集、推荐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与竞赛方式

1、参赛对象。在2015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2、竞赛方式。学生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和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

二、实施步骤

竞赛分校内选拔赛和省级比赛。省级复赛将在4月中下旬举行,终审决赛将于5月下旬组织。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需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2、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方向的作品)、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I、II两类:I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II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4、参赛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科研管理部门同时审核确认。

5、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决赛当年7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若通过,则按博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按照前两年为硕士、后续为博士学历申报作品。医学等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及后续分别对应本、硕、博申报。

四、作品征集、推荐相关要求

1、作品推荐数。根据团省委的预通知,我校今年可推荐参加省级比赛的作品数为25件。

2、作品征集数。各学院可在上学期“远志杯”比赛的基础上,进行作品再修改和包装,将遴选出的优秀作品推荐至团委。校团委将邀请专家对所申报的作品再次评审,择优推荐参加省“挑战杯”比赛。

3、作品报送时间和要求。所有作品(包括“远志杯”获奖作品)均需填写作品申报书。请于3月15日前将选送参赛作品(一式三份)、作品申报书(一式三份,见附件1)、作品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至团委(22403)。联系人:何岚。

附件:1.浙江省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2.浙江省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汇总表

校团委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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